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天津鑫众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222592935511K):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津武税石费检通〔2025〕1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石陈路1号)签收《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津武税石费检通〔2025〕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津武税石费检通〔20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石各庄税务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武清区税务局石各庄税务所 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 津武税石费检通〔2025〕1号 天津鑫众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222592935511K):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决定派侴立伟、陈雷等 2人,于2025年 4月 15 日 9时在 武清区税务局石各庄税务所 对你单位2024 年11月至2024 年12月期间 王芳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进行评估(检查),请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清单附后)。 联 系 人:侴立伟、陈雷 联系电话:022-22159533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石各庄税务所 2025年4月10日 评估(检查)资料报备清单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属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会记凭证等证明资料; 2、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法人本人需签字); 4、证据目录清单。 注: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并加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石各庄税务所 2025年4月10日
|
![]()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泉州北路21号 邮编:301700 电话:022-82191300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