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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鸠壹贰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222MA05MAY64G):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文书号津武税徐费检通〔2025〕015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武清区禄源道7号徐官屯税务所)签收《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文书号津武税徐费检通〔2025〕01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文书号津武税徐费检通〔2025〕0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徐官屯税务所 2025年06月19日
附件:
武清区税务局徐官屯税务所 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 津 武 税 徐 费检通〔2025〕 015 号 天津鸠壹贰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222MA05MAY64G)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决定派 赵树卫、刘杰 (须列明所有人员)等 2 人,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14 时在徐官屯税务所对你单位 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 曹建玲社会保险费缴纳 方面进行评估(检查),请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清单附后)。
联 系 人:赵树卫 刘杰 联系电话:022-82191285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徐官屯税务所 2025年6月9日
评估(检查)资料报备清单
1.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会记凭证等证明资料; 2.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证据目录清单。
注: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并加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徐官屯税务所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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