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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县吉利纸箱厂:(纳税人识别号120225X00903488)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蓟税二强催 〔2025〕47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蓟州区人民西路70号)签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蓟税二强催 〔2025〕4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蓟税二强催 〔202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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