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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洇溜税务所关于 送达比恩世(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1: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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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恩世(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8MA06GKLP22)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津蓟税洇强催〔2025〕27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蓟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阳街1号)签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蓟税洇强催〔2025〕2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津蓟税洇强催〔2025〕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洇溜税务所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