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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11258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邮编:301900,电话:022-29141203,传真:022-291412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关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税费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区域税收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网子网站(以下简称区局网站)和“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发布、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办税服务厅广告机播放、“天津蓟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渠道宣传最新政策法规。运用线上直播、线上辅导等“云端”方式开展精准宣传,录制政策解读和操作视频、税宣视频在微信公众号播发。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广告机共投放信息包括视频类21条、文档类45条,区政府网站、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政策解读、通知、实操、热点等相关信息450余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在生成时自动公示到区局网站,有专门的公示渠道),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18件(行政处罚为按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区局网站等公开平台,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申请办理相关程序,答复相关申请信息。2022年度,蓟州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增进办税缴费公开透明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并以通知形式下发,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公众展示税务部门优质办税服务,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增强税务工作公开透明度。今年以来,主动发函邀请财政、工信、海关、市场监督、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开展“走进委办局”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办税体验、座谈交流等,体验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和智慧税务建设工作;邀请蓟州区晟楷中学和第一小学20余名优秀学生代表开展“小小税官”体验活动,沉浸式体验优质办税服务;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走进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为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优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广泛开展“税务体验师”活动,洇溜、别山、上仓、下营等基层税务所邀请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流程亲身体验办税服务,针对办税缴费的难点和堵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政府网站、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落细公开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以绩效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成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规范有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培训力度不足,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培训,导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悉和掌握;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区局将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税收工作具体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问题,紧扣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研究拓展公开渠道和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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