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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90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1-10号,邮编:300457,电话:022-12366,传真:022-6629515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推进税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一)坚持主动公开,提升税收影响力。聚焦社会公众关切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领域,利用门户网站、税费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主动公开税费征管、税收普法、纳税服务等各类政策解读及办税指南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高效;依托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和所辖企业进行税收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二)依法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严格按照《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流程等履行答复程序,优化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责任,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办理标准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照规定程序答复。 (三)加强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力度,严格排查错敏词语,防止出现文字性差错、政策性差错、政治性差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充分保障信息安全。整理修订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提升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推动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便利性。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职能、税收法规、办税指南、工作动态等,及时做好相关内容更新,便利社会各界获取最新信息。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围绕新出台的税费政策、便民办税措施等,通过文字解读、图片图表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扩大税收宣传及税收普法的影响力。 (五)强化监督保障,提高工作透明度。对内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对外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局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大政策落实、税收征管、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机制,加大政务公开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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