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12 14: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第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第四、第五、第六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特定行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属地税务所

       属地税务所设置13个,分别为杭州道税务所、中关村科技园税务所、胡家园税务所、新城税务所、塘沽税务所、大沽税务所、新村税务所、新港税务所、大港税务所、古林税务所、海滨税务所、中塘税务所、小王庄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