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www.tjsat.gov.cn)下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428号,邮编:300450,电话:66898008,传真:668901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加强税收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一)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税务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通过区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59篇,通知公告16篇。二是结合纳税人学堂、“云端培训”发布辅导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意见信箱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三是加强税收新闻宣传,2022年度媒体平台累计报道区局工作动态185篇次。四是通过区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806条,阅读量28.17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滨海新区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在网站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明确申请政务公开信息流程。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滨海新区税务局不断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人事管理等栏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将政务公开指标纳入区局绩效考核。通过座谈会、纳税人走访、税收政策宣讲会等方式,收集跟踪落实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电话调查,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发放调查问卷224份,坚持税务人员廉政回访工作制度,全年共回访企业158户。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登记处理程序,利用党建共建平台、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等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宽渠道、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有待丰富,公开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拓宽“互联网+税务”的思路,夯实门户网站等传统载体基础,通过更多渠道推广区局微信公众号,通过钉钉、腾讯会议平台开展云端辅导,及时向企业推送最新税收政策。聚焦全媒体时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在日常新闻宣传基础上新增视频宣传,在央媒及地方媒体播放,不断增强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融入滨海新区区域精诚共治格局,联合其他部门组建专家团队,分类分级走访企业,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和解决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程序,落实信息公开发布、联动、保密审查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428号 邮编:300450 电话:022-66898075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420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