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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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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11296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428号,邮编:300450,电话:022-12366,传真:668901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深度融合,以提升政策透明度和服务效能为核心,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区域税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税务局聚焦税收核心业务与社会关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主动公开体系,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通过区局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31篇,通知公告25篇,政府采购59篇、人事管理11篇。二是加强税收新闻宣传。中国税务报、人民网、津滨海等媒体平台共报道区局工作动态47篇次。三是积极开拓新媒体平台建设。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税务”关注人数31632,累计发布信息566条,阅读总量61802人次。四是持续推进税费培训宣传。开展可视答疑直播4场次,总观看人数1688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法规范、精准高效原则,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优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时限,确保申请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时效化。强化服务前置,积极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诉求,明确答复、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办件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关键要素进行动态校准,确保指南内容与实际工作同步、准确、有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公开、归档全流程管理规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滨海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为核心,整合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等多元渠道,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的公开平台矩阵。在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不断提升门户网站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滨海新区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校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保密审查制度,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一般情况下为0)

0

0

0

规范性文件(注意在2024年数字上加减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包括简易处罚和一般处罚)

8696

行政强制(不包括滞纳金)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当前均为代征,填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9

0

0

0

0

0

1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主要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处理其申请)

6

1

0

0

0

0

7

(七)总计

46

1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1

1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滨海新区税务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宽渠道、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互动回应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所关心的热点,采取动态更新和多渠道的方式,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深挖核心数据,确保公开全覆盖。聚焦关键环节,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确保信息公开无死角、无遗漏。三是畅通交流渠道,完善回应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化公开申请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一年度尚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已全部审结,结果为维持原行政行为。

       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填报“其他结果”的情况:经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