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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翰等111人: 现向您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您及时到我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签收《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1号 李明翰(210112********0418):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2号 马佩(610425********022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3号 易菲(431281********142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4号 阳丽霞(430424********2348):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5号 吴文娟(411623********732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6号 李鹏(520202********741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7号 侯赛赛(320321********383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8号 陈勇(330382********715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09号 吴洁(340826********662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0号 王国亮(520181********441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1号 孙瑜(370911********166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2号 郑宇航(231081********0048):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3号 代芸芸(341225********706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4号 王朝阳(371482********2318):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5号 钱丹英(330623********122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6号 白琳(152323********322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7号 岑桂林(452428********051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8号 黄志炳(440121********121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19号 陈国栋(130322********181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1号 季增辉(130927********016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2号 丁文惠(371721********002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3号 王妍(341023********202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4号 冯玉琴(440923********344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5号 王军(513401********621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6号 张守义(220104********613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8号 孙海云(230403********062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29号 梁嘉欣(440684********152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0号 余姣燕(420104********082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1号 王楠(131081********108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2号 李记成(132428********331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3号 王静(341623********672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4号 任会丽(372922********330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5号 扎西央宗(542626********002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6号 覃家星(522227********002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7号 范鑫(230306********511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8号 黄妃四(440824********0318):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39号 徐秋美(362202********702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0号 王娟(130727********0548):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1号 赵鑫(210904********101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2号 赵建云(320924********686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3号 李英华(210122********212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4号 杨爱祥(372427********601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5号 张盼盼(220382********392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6号 徐国刚(330725********631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7号 杨镇(422801********041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8号 莫雪英(440221********122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49号 宋昊(142322********101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0号 李政澔(371302********531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1号 许忠婷(232101********1644):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2号 邓宫宝(632821********051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3号 郭凯怡(37158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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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4号 刘佳(620422********402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5号 赵娜(130282********518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6号 吉恩么尔牛(513430********664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7号 汤家和(220122********751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8号 姜海平(220322********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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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59号 李静华(230125********422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0号 王凤江(230822********339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1号 张醒侠(371324********352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2号 杨家宝(410225********151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3号 张锦春(140622********291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4号 张亮(150222********531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5号 张学文(130725********117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6号 张吉艳(632221********054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7号 魏强(232325********141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69号 龚雄敏(440229********2214):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0号 郭长勇(372523********721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1号 闫改英(410926********282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2号 徐海凤(2321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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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3号 栾学成(22050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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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4号 胡志伟(37112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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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6号 王玉佳(22018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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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7号 霍洪光(230125********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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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8号 张静(622301********2824):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79号 李小辉(410425********35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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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0号 王玉春(410221********342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1号 崔琬然(131026********652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2号 林寿燕(632126********144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3号 关小亚(440882********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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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4号 李仁敏(320586********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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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5号 张萌(130429********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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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6号 李占慧(632124********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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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7号 姜桂波(210623********528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8号 丁鹏宇(41272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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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89号 杨坤炎(452525********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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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0号 孙凯(41132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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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1号 谢丽秀(350430********402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2号 陈岸宏(440825********031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3号 李娜(360402********524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4号 王金平(132129********4516):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5号 张学根(120107********451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6号 姜永连(230902********092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7号 冷玲(230622********206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8号 董灵娜(130529********102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099号 王真(410927********406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0号 唐龙(352225********0532):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1号 吴凡(130635********482X):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2号 仇建国(370481********224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3号 马文霞(15232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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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4号 张苏东(370827********373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5号 宋硕(130528********2457):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6号 门龙(220702********421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7号 任荷香(622623********0923):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8号 郝勇权(320722********541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09号 未小可(410521********0529):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10号 王浩然(110228********324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11号 刘祥元(220382********4555):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12号 马玉花(630121********5924):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新税二通 〔2026〕1113号 乔逢君(410927********4030):
事由: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您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请您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并于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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