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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津新税检通〔2026〕57号
发布时间:2026-10-28 08: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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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跃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82QUXJ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魏雪梦(税务检查证号:津税征120000250496)、李建辉(税务检查证号:津税征120000240108)等人,自2026年10月9日起采取现场检查的检查方式对你单位(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创想城东区3-1-604)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附材料、物品清单)。如拒不配合检查,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检查系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年度行政检查频次上限:10次,本次为第2次。
       本次检查系根据 ☐投诉举报 ☐转办交办 √风险扫描 ☐审计调查取证 ☐异地协助调查 ☐执行国际条约 ☐其他      发起的税务检查,不受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联系人、联系方式:李建辉 022-58570237
二O二六年十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如被检查人认为税务检查人员与检查工作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可以申请回避。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将在3日内作出并告知,回避申请审查期间不停止税务检查。
       被检查人有权监督税务检查工作全过程,如认为税务检查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投诉举报、依法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