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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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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98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邮编:300384,电话022-58570198 ,传真:022-5900826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区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立足点,通过天津高新税务公众号、外网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集成展示税费政策及解读信息,制作并转发长图、视频等解读产品,拓展纳税人缴费人政策获取渠道,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走深走实。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进校园活动、《新公司法》宣传解读活动,多篇反映区局深入企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新闻报道在《中国税务报》、新华网、光明网等平台刊发,打通政策直达经营主体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

       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深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理念,秉持政府信息公开高效便民原则,助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2024年,区局共收到申请8件(其中涉及自然人申请人7件),5件按时办结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3件有序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通过技术手段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对外发布规程,规范信息发布台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安全高效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涉税信息发布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定期自查自检发布内容。严格落实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监管力度,持续提升内容公开质量。2024年,区局依托“天津高新税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政策解读、税收公益、工作信息1341篇,外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41条,持续扩大公开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依据政策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分工,理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1

0

0

0

0

3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全面、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但一些工作仍需完善,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税收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等。针对以上问题,区局将持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利用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持续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宣传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