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98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邮编:300384,电话022-12366,传真:022-5900826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区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聚焦税费政策发布与解读,依托区局门户网站、“天津高新税务”微信公众号等主阵地,发布最新税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确保政策传递的权威性与及时性。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政策图解、动漫视频、直播答疑等形式,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和适用准确性。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宣传活动,多篇新闻报道在《中国税务报》、人民网、高新区公众号发布,营造了良好税收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申请渠道,健全受理、分办、审核、法制审查、正式答复、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化标准化。2025年,区局共收到申请16件(其中涉及自然人申请人13件),12件按时办结答复,1件有序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准确。规范信息发布台账管理,统一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台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可追溯、可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局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着力打造高效、便捷、智能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强化门户网站主平台功能,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和运维保障。推动平台融合与数据共享,扩大税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2025年,区局依托“天津高新税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政策解读、工作信息等1303篇,外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39条,持续扩大公开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细化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平台管理、舆情回应等方面的工作规程,理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0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3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3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4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局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但当前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方式创新不足、内部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短板,本年度区局收到一例行政复议申请,经市局审理判定结果纠正,区局已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针对上述不足,区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慎研判,规范行政行为,系统谋划全年信息公开任务,强化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可视化、互动化公开方式,以更富实效的公开举措拓展信息传播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情况”: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相关材料,本机关不再处理。

       2.2025年区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