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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为原则,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中心任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委紧紧围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局党委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集中学习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新媒体资源,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我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税收职能体系。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组织收入原则 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围绕落实市局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工作目标要求,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2. 统筹推进、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护航宏观经济大盘 统筹谋划、有效组织开展精准服务,实现推送渠道广覆盖,确保政策落实落细,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张贴公告、印发宣传材料、LED屏幕滚动播放、“天津东疆综保税务”公众号广泛宣传推送,制作“小疆云课堂”系列培训,持续开展“春雨润苗”答疑培训,充分开展原创特色宣传,通过短视频、动漫等形式讲解最新优惠政策;精准实现“政策找人”,使用“津税通”平台开展税费政策精准推送,针对重点群体建立“津税通”专项群聊,完成“政策推送-问题解答-政策享受”的办税服务闭环管理。 3. 以税资政,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收入分析,围绕辖区特色领域和重点行业结合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经济会议精神进行科学选题,既抓“重点”又求“新颖”,通过分析离岸贸易、融资租赁、科技型企业发展、留抵退税政策效应、从发票数据看经济运行情况,以影响税收收入增减的因素为中心,对本区的经济结构、运行质量、税源构成、税收潜力做出判断。 4. 抓好税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在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缩短办税时长,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获得管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积极做好统筹协调,保障红利账单推送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商联执常委企业数据,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点对点宣传等方式积极对红利账单开展定向宣传,提升阅读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将我局和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东疆税务所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权责事项流程图,共涉及8类65个事项,全面向纳税人进行公示。 2.常规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严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3.组织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并严格执行 根据法律施行时间做好政策衔接,统一执行口径,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开展培训,对修订前后的各项变更条款和事项进行对照学习,确保税收执法岗位干部全面掌握,正确应用于开展税收执法工作。 4.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局法制科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提高效率”为原则进行“三重一大”决策。 2.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 我局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适用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加强公众参与情况 深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制定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梳理具体工作任务,压实责任落实,推进调查研究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开展包括领导班子走访地方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走访“两代表一委员”、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税企座谈、与基层干部谈心在内的“五项行动”,收集意见建议和“急难愁盼”问题;按月更新“四个清单”,将“四个清单”落实情况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纳入督查督办,加强督查回访,在推动解决问题的同时,力求形成一批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和有利于基层税务工作提质增效的成果转化,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建章立制、完成成果转化,持续做实调研“后半篇文章”。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加强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执法公示平台、我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大屏幕进行执法公示,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对税务执法事项、执法环节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全面落实“首违不罚”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的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3.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严格执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培训,明确相关注意事项,督促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执法。 4.落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工作 自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我局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纳税人、缴费人广泛进行宣传、辅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在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后,利用 “青年大讲堂”逐项梳理两批次工作规程,重点是将办理规范、事后监管要求和核查结果处理逐项分解到对应岗位,避免执法风险。 5.开展非强制性执法工作 根据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规范指引开展非强制性执法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我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并严格遵照执行,保障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提高办税服务厅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为确保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税务干部管理,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充分认识投诉、轻微涉税违法举报、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发挥青年舆情监控小组作用,完善区局舆情监控及应急处置机制,舆情监测队伍对涉税舆情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确保做到事前主动防范、事中直面矛盾、事后妥善应对;在全局范围内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舆情保密工作各项要求。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预防调处化解能力 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建立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效率,对纳税人投诉事项按时办结,确保不留隐患、不出疏漏,纳税人对办结结果均无异议,无重复举报、舆情等问题;按照“防范为先,有效控制、加大排查、化解纠纷”的原则,安排专人做好日常监控,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事项,进一步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依托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对重点网站、报刊、论坛等进行经常性监控,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的涉税问题。建立“零报告”制度,在特殊时间、特殊节点收集局内各单位信访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2023年,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征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优化我局岗责配置,开展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使用人员和权限配置清理、专票电子化内控岗配置和调整、“一户式”应用2.0版相关岗位职责配置和调整等工作,真正做到岗责明晰、互相制约、互相协调。 2.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对照发布标准在外部网站完成公示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等规定发布欠税公告;另外,落实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公示工作,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告,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3.发挥督审职能监督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督察 科学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扫描、接收、筛查疑点数据,及时推送主责部门落实整改,并形成防控措施;对日常征管过程中发现对风险点,及时录入系统,常态化运用指标扫描和执法过错清册模块进行疑点筛查,对发现对问题及时整改,减少违法执法行为,化解执法风险;按照实施要求开展督察审计工作,本年对办公室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对第二税务所开展优惠政策落实、纳税申报、发票管理、风险应对处置多方面督察审计。 4.发挥纪检专责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守门员”的作用,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精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持续纠正和防范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健全与同级党委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协助人事部门完成区局上一年度民主评议、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促进选人用人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纪检专责监督相融互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推进《意见》落实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形势要求,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明确2023年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工作任务台账,全面推动落实,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2. 创新加强平台企业管理 为了便于平台企业纳税人日常经营活动、降低企业纳税风险,我局创新开发了“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综合服务系统”,按照“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的指导理念,通过“数据对接传递、数据审核、税款计算与缴纳、查询统计、风险分析和管理、数据再利用”等六大功能模块实现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成立平台企业风险防控管理小组,加强对发现网络货运平台管理中的问题管理,筛选疑点数据下发管理所核实,提出完善系统建议,系统现已完成更新。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2.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并将相关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向市局和地方政府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推进本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3.增强干部法制素养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发布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加强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认真组织干部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并全员通过了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需要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全局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更新法治观念,切实提升法律素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仍需规范,部分干部对执法风险的认识还不足,防范意识有待加强,需要在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税收治理效能上下功夫,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是法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公职律师人数较少,对于年轻干部尤其是法律专业干部的培养机制还不完善,法治意识培养还需提高。 三、2024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谋划2024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日益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严格公正执法,落实《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规范行政处罚执法做好保障工作,确保纳税人利益不受损害;组织学习培训,强执法促规范,打造业务精湛的税务执法队伍;依托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规范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各环节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落细落实;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实时扫描监控执法风险和过错,发现问题及时推送整改,形成日常自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良性内控环境。 (三)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优化完善税收法治化队伍建设,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和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激发队伍活力。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不断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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