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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市局党委和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规范执法、查处违法、促进守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现将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党委紧紧围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列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治税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组织收入原则 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2.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东疆综保区税务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理念,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聚焦分局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定期下发日常管理工作提醒,利用政策适用与风险管理工作手册、工作指引等,针对重点岗位税务干部开展精准政策培训;持续优化线上纳税人学堂课程体系,围绕年度重点税费政策、高频涉税业务及系统操作难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依托新媒体宣传团队运维分局微信公众号;依托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统筹开展分类别、分阶段的政策精准推送,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成权责清单的更新与编制工作 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各执法主体权责清单范本内容进行逐一梳理、调整确认,确保权责清晰、依据准确、流程规范。后续将按照市局要求,将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天津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建立以局法制科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提高效率”为原则进行“三重一大”决策,不断提升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依法行政水平。 2.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 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3.加强多方参与情况 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发线上“执业每一课”纳税人学堂及可视答疑课程;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了解企业、行业实际情况,为做出更精准有效的决策提供了一手资料;与北京顺义区税务局持续深入开展“京津同城化项目”,在多方面互相学习先进经验;与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构建覆盖多领域的法税长效协作机制;与东疆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建立“东疆法治创新联盟”,为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而共同努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税务执法事项、执法环节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在日常行政处罚法工作中严格执行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的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保障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加强税务干部管理,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联动机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受理、转办、督办、回复各类信访事项,按期办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矛盾预防调处化解能力 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将投诉举报处理作为优化服务、化解矛盾、保障权益的关键环节,通过完善机制推动权益保护工作升级。完善响应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复杂疑难问题,则启动专项处置流程,确保问题研判准、介入快、化解实。深化预防治理机制,强化对投诉举报数据的研判分析,聚焦高频问题、集中领域和薄弱环节,梳理潜在风险点。在关键时点提前介入,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与良好体验。 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岗责机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对各部门系统人员权限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遵循“工作必需”及“最小授权”原则,不能为税务人员配置超出岗位职责范围的系统权限,做到岗责明晰、互相制约、互相协调。 2.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对照发布标准在外部网站完成公示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告,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3.发挥督审职能监督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督察 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扫描、接收、筛查疑点数据,及时推送主责部门落实整改,并形成防控措施;常态化运进行疑点筛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减少违法执法行为,化解执法风险。 4.发挥纪检专责监督作用 始终将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税务总局、市局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确保政策执行不偏航、不走样;监督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基层治理,开展调研监督,与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进行实地检查;提升整体监督效能,召开专题会商;精准实施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深入纠治“四风”,制定会风会纪整改举措,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检查和违规吃喝集中整治,开展“八小时以外”视频检查;抓实节日廉洁提醒,开展节前廉洁谈话;深化外部协作,向东疆纪委监委汇报工作,拓展与公安等部门案源协作;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研究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推进《意见》落实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持续加力数电票全覆盖工作。对仍使用税控系统及纸质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辅导,帮助其及时转换为数电发票,帮助还未全面使用数电发票的企业,实现数电票使用的全覆盖,为企业提质增效提供税务支持。 2.智慧赋能税费中心建设 通过深化技术应用与创新管理机制,完成软件专业化部署,成功搭建高性能服务器内部运行环境。通过系统重构与深度优化,显著提升系统稳定性,为复杂、智能任务的流畅执行与未来功能扩展奠定了坚实的硬件与平台基础,推动服务效能升级。 3.持续深化“非接触式”服务 将征纳互动平台作为深化“非接触式”服务的主阵地,多措并举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会用、愿用、常用”。全年通过持续推广与深度应用,征纳互动平台的活跃度与业务办理占比稳步提升,“线上互动为主、远程协助为辅、大厅办理兜底”的智慧办税新格局日益成熟。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3.增强干部法制素养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发布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加强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科技赋能法治税务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目前,在跨部门数据共享中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壁垒,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对接不够及时。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仍需规范。需要在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税收治理效能上下功夫,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是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思路和方法还不够灵活,对新的税收政策学习掌握还不够熟练,需及时更新学习理论知识,持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 三、2026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将认真谋划2026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补齐短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认真履行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各方面职能;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严格公正执法,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规范行政处罚执法做好保障工作,确保纳税人利益不受损害;围绕持续抓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精准识别风险,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三)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优化完善税收法治化队伍建设,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和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激发队伍活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不断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 2026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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