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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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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C座224室,邮编:300463,电话:022-25603952,传真:022-256039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认真贯彻《条例》,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以及可视化直播间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在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定期发布公众号热点问题答疑和原创作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宣传作用。2024年累计通过区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40条、通知公告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367条,阅读次数107046次;开展培训辅导23次,培训访问次数达1974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未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持续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对税收政策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方便群众掌握和理解政府信息。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维护,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和内容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结合可视答疑新要求,全面升级纳税人学堂培训设备,搭建可视化直播间,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信用评价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培训辅导。三是成立新媒体宣传团队,针对东疆新开办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的情形,制作《小疆云课堂-开业第一课》系列“一图读懂”推文,帮助纳税人熟悉系统操作。

      (五)监督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持续加强监督保障。通过多种途径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等规定,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还亟待完善。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讲解等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