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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否应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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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的变更、缴销手续。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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