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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购买方信息”栏次有什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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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方必须是实际收购企业,信息填写完整,不得将销方、购方错换栏次开具收购发票。
       注意:只有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企业,在税务部门完成“农产品收购企业”资质备案后,才能获得开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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