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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蓝字发票?
发布时间:2026年1月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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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首页可显示相关权限功能菜单。点击【发票业务】后跳转电票平台界面,选择【蓝字发票开具】,进入二级首页功能页面,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点击“发票开具”,校验通过,则显示开票成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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