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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纳税人曾经在职的单位,可自行联系该单位,由该单位在人员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离职时间。如无法取得联系,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任职受雇】中点击该公司名称,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点击【提交】后,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2.如果是纳税人从未在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任职受雇】中点击该公司名称,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申诉后,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也可通过【办&查】-【查询】-【异议申诉】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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