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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都在天津工作,无自有住房,那么夫妻两人可以分摊租金,共同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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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且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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