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税务局
市局首页
学堂首页
电子税务局
视频点播
课件点播
课程通知
热点问题
总局视频
首页
>>
热点问题
>>
个人所得税
个人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时,“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该如何填写该栏?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