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征期分别为每年5月和11月,其中5月申报缴纳1月—6月税款,11月申报缴纳7月—12月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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