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税(费)款所属期”:指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的附加税费应纳税(费)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缴费人)名称”:填写纳税人、缴费人单位名称全称。

3.第1栏“增值税税额”:填写主表增值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4.第3栏“税(费)率(征收率)”:填写适用税(费)率或征收率。

5.第4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填写本期按适用的税(费)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费)额。计算公式为:4=1×3。

6.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按《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附加税费适用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不在此栏填写。有减免税(费)情况的必填。

7.第6栏“减免税(费)额”:填写本期减免的税(费)额。

8.第7栏“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填写。

9.第8栏“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减征额。计算公式为:8=(4-6)×7。

10.第9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该栏不包括本期预缴应补(退)税费情况。

11.第10栏“本期应补(退)税(费)额”:该列次与主表第23至25栏对应相等。计算公式为:10=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