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填表说明

 

政策说明:

1.本表用于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计算申报。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1月份:按税款所属期分月填写,如“1“2“3

3.4种类:填写第一类水污染物其他类水污染物其他类水污染物包括第二类水污染物、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

4.5污染物名称:当污染物是“pH时,根据实测pH值对应填写“pH值(0-113-14“pH值(1-212-13“pH值(2-311-12“pH值(3-410-11“pH值(4-59-10“pH值(5-6

5.6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填写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物料衡算

6.7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的填写该项。

7.8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的,按自动监测仪器当月读数填写;采用监测机构监测(含符合规定的自行监测)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填写。

8.9计算基数:填写产品产量值或原材料耗用值。

9.10产污系数:使用产污系数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填写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适用的产污系数,无需填写第10排污系数

10.11排污系数:使用排污系数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填写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适用的排污系数,无需填写第9产污系数

11.12污染物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适用的产排污系数表中单位栏的分子项填写,包括千克毫克

12.13污染物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按照自动监测仪器当月读数填写,此时,该栏可不等于第7×8栏。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污染物排放量=污水排放量×实测浓度值÷1000(注: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采用排污系数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排污系数(或产污系数)×换算值N(注: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污染物单位为吨时,N1000污染物单位为千克时,N1污染物单位为克时,N0.001污染物单位为毫克时,N0.000001。采用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按纳税人适用的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填写污染物排放量(注: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当污染物是“pH大肠菌群数(超标)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时,污染物排放量=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吨)。当污染物是色度时,污染物排放量=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吨)×色度超标倍数。

13.14污染当量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