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及收益分配表(适用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填表说明

表单说明:

(一)1.本表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内收益实现及其分配的实际情况。村(组)办企业和承包农户的数字不在此列。

2.本表主要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收入”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根据“经营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2)“发包及上交收入”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农户和其他单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本项目应根据“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3)“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4)“经营支出”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6)“经营收益”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年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益。如为净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7)“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本项目应根据“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8)“补助收入”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本项目应根据“补助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9)“其他收入”项目和“其他支出”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其他收入”科目和“其他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10)“本年收益”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年实现的收益总额。如为亏损总额,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1)“年初未分配收益”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年度未分配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上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的“年末未分配收益”数额填列。如为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2)“其他转入”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13)“可分配收益”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可分配的收益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本年收益”项目、“年初未分配收益”项目和“其他转入”项目的合计数填列。

14)“年末未分配收益”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累计未分配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可分配收益”项目扣除各项分配数额的差额填列。如为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