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期限”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限,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06049901)”: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4.“减征比例(%)”:填写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5.1栏“税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后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目。申报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

6.2栏“子目”:填写同一税目下不同的征税对象或明细项目,如“原矿”、“选矿”等。

7.3栏“计量单位”:填写资源税计税销售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等。

8.4栏“计税销售数量”:填写通过附表“申报计算明细”第6栏计算得出的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包括实际销售和自用两部分。

9.5栏“计税销售额”:填写通过附表“申报计算明细”第10栏计算得出的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自用两部分。

10.6栏“适用税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应税产品具体适用税率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应税产品具体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比例税率,如原油为6%,即填6%;从量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定额税率,如某税目每立方米3元,即填3。

11.7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从量计征税目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7①=4×6;从价计征税目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7②=5×6。

12.8栏“本期减免税额”:填写通过附表计算得出的本期减免的资源税税额。如不涉及减免税事项,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中“减免税计算明细”,系统会将其“本期减免税额”默认为0。

13.9栏“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填写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资源税额,计算公式为9=(7-8)×减征比例。

14.10栏“本期已缴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5.11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本期已缴税额。

1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