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填表说明

1.本表为A4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3.本表填写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消费税情况,当期未缴纳消费税的油品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填写在此表内。

4.本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栏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的合计值应分别与消费税完税凭证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合计值相等。

5.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