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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纳税人名称:
石优(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057233978X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
(
津税四稽通〔2025〕1593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津税四稽通〔2025〕15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二O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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