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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纳税人名称: ARKAPRAVAMUKHERJEE ,(纳税人识别号: W20183********909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津税四分限改〔2023〕1000000153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税四分限改〔2023〕1000000153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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