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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上杭路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纳税人名称: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
,(纳税人识别号:
120102K0025711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津东税上限改〔2026〕1019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东税上限改〔2026〕10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上杭路税务所
二O二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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