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信 息 | 编码 | 1.21.04 | 名称 | 1.21.04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 | 权利类型 | 行政征收 |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第二项。
2.《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第一条第二项。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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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信 息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葛沽税务所 | 管辖范围 | 葛沽镇、双桥河镇、创意中心 | 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荣水园178号楼 |
| 适用条件 | 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 | 提交材料 | http://tianjin.chinatax.gov.cn/u_zlmView.action?fjdm=11200000000&lmdm=060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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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措 施 | 日常监管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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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查 询 | 咨询途径 | 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纳税咨询电话 022-28392095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荣水园178号楼 |
| 进度结果查询 | 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纳税咨询电话 022-28392095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荣水园178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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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责 任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1号 022-28393948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联系方式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1号 022-28392095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1号 022-2839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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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救 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1号 022-28392090 |
|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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