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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编码8.04名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权利类型其他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
适用对象
单位启动类型依职权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
通办类型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地址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
适用条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稽查部门调查终结的、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或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审理意见。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流程图: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
及依据
部门衔接



日常监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税务局督察内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
随机抽查
共享信息核查信息
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022-607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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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
申请人责任



追责情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纪检组联系方式022-59385717
投诉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联系方式022-60729100
信访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 022-58570193



行政复议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24465631(传真)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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