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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9-02436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全文有效
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12-16 15:1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6 1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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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告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结合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意见,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废止《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7〕28号)。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的公告 2019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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