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图解税收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256主题分类 图解税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一图了解: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这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2月1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一图了解: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这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6-02-13 15:29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