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文件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972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性 全文有效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C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税总货劳函〔2024〕260号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C版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4〕260号
发布时间:2024-11-26 10: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5号)有关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4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