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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005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性 全文有效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2号发布时间 2026年1月1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62号
发布时间:2026-01-01 14: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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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2号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2026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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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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