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文件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182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效性 
标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发布时间 2026年1月3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26-01-30 10: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现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