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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关于送达天津东方华谊进出口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税费种认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1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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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华谊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MACKKT996F):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费种认定)》,文书字号:津西税 通 〔2025〕 6498 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税费种认定)》(津西税通 〔2025〕 649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