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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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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2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1号,邮编:300350,电话:28392090,传真:2839209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条例》工作要求,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一)聚焦公开透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信息公开窗口,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

       (二)聚焦提质提效,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保障“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互联网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本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已办理完毕1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三)聚焦内容审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把控信息公开质量,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聚焦政策宣传,健全平台主体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网站栏目内容管理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栏目内容的可靠性和丰富性。强化宣传矩阵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等渠道持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发布1006篇政策解读文章,精准推送税费政策7758条,不断拓宽政策宣传辅导的覆盖面。

       (五)聚焦规范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难点重点问题。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对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畅通,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提升各类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8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1

0

0

0

0

3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和答复仍需进一步完善。2024年接收到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中,因申请人对本机关答复不服而向天津市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的有4件,其中3件由天津市税务局对本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行内容变更,作出行政复议结果纠正处理。下一步,本机关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保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其他处理”中1条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本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