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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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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7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西侧,邮编:301800,电话:022-29241159,传真022-2924115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宝坻区税务局外网网站工作动态更新42条,通知公告更新10条;“天津宝坻税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推文275条,其中原创新闻信息35篇,“潮白税政之二十四节气”宣传短视频18期,宣传折页、海报、宣传册、图文等各类原创税收政策宣传品36个;与团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坻管理部、邮储银行宝坻支行联合开展惠企政策“云宣讲”,结合案例深入分析讲解热点问题,累计3万余人次在线观看。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申请要件及内容审核把关,明确机关各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流程、明确分步办理时限、明确拟答复模板,在态度上做到主动热情,在形式上做到规范严谨,在内容上做到准确明晰,把好时间关、质量关、审查关,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8件已办理完毕,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本单位领导、部门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审查审核,制定网站管理规范及政务新媒体配套管理办法,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照相关载体平台公开信息要求,加强规范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

       做实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挥平台优势,强化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按时保质地做好法定公开栏目的信息发布,定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做精税务新媒体,充分利用税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倾力打造潮白税政、“税”话二十四节气、包狄小课堂等特色产品。

       (五)加强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将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方式方法,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4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质量、保密性审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示力度;二是提升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受理、办理、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