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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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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7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西侧,邮编:301800,电话:12366,传真022-2924115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聚焦减税降费、税费优惠政策、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等重点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61条;通过“天津宝坻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服务举措、新闻宣传等推文237条;组织纳税人学堂培训22场;可视答疑4期;制作并发布【税务书签】系列长图12期。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申请要件及内容审核把关,明确机关各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流程、明确分步办理时限、明确拟答复模板,在态度上做到主动热情,在形式上做到规范严谨,在内容上做到准确明晰,把好时间关、质量关、审查关,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已全部办结完毕,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更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确保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服务实用。着力运营好“天津宝坻税务”微信公众号,将其打造为政策发布、办税指引、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做好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线下公开渠道的维护更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公开。

       (五)加强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评估,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推动工作持续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48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虽已尝试制作视频、长图等新媒体产品,但解读的深度、生动性以及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的精准匹配度仍有提升空间。

       2.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在复杂申请的内部协调、法律风险研判及答复文本的规范性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效率。

       3.公开平台间数据融合同步有待优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不同平台间的信息发布协同性、一致性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

       (二)进一步改进情况

       1.创新政策解读方式。2025年,我局组建新媒体团队,制作《“税”话二十四节气》系列视频,在市局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布,已发布14期。

       2.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年内进一步梳理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分办、会商、答复、归档流程,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下一步将制定更详细的办理指引,强化法规部门前置审核,提升答复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3.加强平台一体化管理。明确了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职责和同步要求,定期检查信息一致性。下一步将探索利用技术手段提升多平台内容管理的效率和协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