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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www.tianjin.chinatax.gov.cn/11297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9号,邮编:300457,电话:022-25202385,传真:022-252023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税收重点工作,及时通过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类标签化管理,让政府信息看得见、找得到、用得好;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北京、河北开展“税制竞酷”税收知识竞赛,辖区150余户企业线上答题近20万人次,营造了遵税法、用税法的浓厚氛围,掀起了税法学习的热潮;深入调研倾听诉求,强化部门联动,政策找人精准推送,2024年以来,通过“津税通”云服务精准推送120058户次,通过征纳互动精准推送4086户次,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申报渠道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4年,我局共收到申请3件,书面回复3件,按期办结率100%,未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发布内容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基本原则,实行信息形成、审核、传递、复核、发布全过程闭环管理。 2024年全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无失泄密、无信息发布失信、无影响税收秩序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主阵地作用,同时不断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统筹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津税通”征纳互动云平台等平台建设,有效拓展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提升税费政策宣传覆盖面,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深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链条;二是抓好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岗位干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畅通监督渠道,主动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投诉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来电有接听、留言有回应、诉求有反馈,充分保障公众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针对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探索图文图表、动漫、短视频等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立体式”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创新升级平台建设。围绕税收重点任务,对内强化宣传辅导精品制作,对外拓展融媒体平台应用,积极争取地方宣传、网信部门支持,凝聚共治合力,宣传税务“好声音”,弘扬税务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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