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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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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97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邮编:300457,电话:022-12366,传真:022-252023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充分发挥税务网站、“天津经开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时发布各类涉税信息公告;举办税收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联合滨海新区工商联、经开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依托税收大数据赋能,推动税费优惠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2025年以来,通过“津税通”云服务精准推送18379户次,通过征纳互动精准推送1110户次,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人民至上,树立系统思维,全链条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通过细化职责分工、优化办理流程、严格时限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书面回复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按期办结率100%,未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压紧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筑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2025年全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未发生失泄密、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捷性为导向,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持续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统筹税务网站、“天津经开税务”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津税通”征纳互动云平台等载体,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信息获取渠道;深化部门协作,积极争取地方宣传、网信部门支持,凝聚税收共治合力,全方位提升税费政策宣传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二是提升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条例》专题学习与业务培训,以学促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投诉电话等联系方式,全方位保障公众的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通俗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与实操能力;二是聚焦群众关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阵地作用,创新采用“一图读懂政策”“场景化案例讲解等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有温度、更易理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