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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635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出口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21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出口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04-21 09: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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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3.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链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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